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3〕1号),我省入选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9项。按照我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鲁卫函〔2023〕7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立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423项,延期执行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1项。现将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及2022年度延期项目(详见附件1、2、3)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将其作为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强对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主办单位按照拟定的举办时间,组织高水平师资力量及时开展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本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3〕1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相关材料在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同时一并将电子版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前15个工作日,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教材讲义、参会人员名单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国医通-山东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cmce.com,以下简称“国医通”管理系统)。项目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和《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上传至“国医通”管理系统。
四、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督导,对项目执行质量差、收费及学分证管理不规范,参训学员意见较多,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取消下一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国医通”管理系统技术人员联系。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欣忆
联系电话:0531-82891780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张仪美 潘 凯
联系电话:0531-51766323
“国医通”管理系统技术人员
联系人:解有江
联系电话:13691103046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3.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项目
4.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调查表、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6.“国医通”山东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